商務簽證的有效期與停留期限是兩個不同的概念,申請人需明確區分:
有效期(“Enter Before”或“Valid Until”)
定義:指簽證持有人必須在此日期之前進入中國,否則簽證失效。一旦入境,即使超過此日期,只要在華停留未超出允許期限,仍可在華停留。
規定:商務簽證的有效期通常為3個月至1年不等,具體由使領館根據申請人的實際情況決定。
停留期限(“Duration of Each Stay”或“Stay Duration”)
定義:指簽證持有人每次入境后被允許在華停留的最長時間。到達這一期限后,必須離境,否則構成非法滯留。
規定:商務簽證的停留期限一般為30天至90天,特殊情況下可申請更長停留時間。具體期限在簽證頁上明確標注。
理解并遵守商務簽證的有效期與停留期限規定,有助于申請人合理規劃來華行程,避免因超期停留引發的法律問題。